为合理有序安排和有效使用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简称“青教公寓”),营造整洁、文明、高雅、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学校国资处负责青教公寓的整体统筹调配,相关部门负责入住资格的审核,后勤总公司负责入住协议的签订、物业管理、水电计量等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入住条件
1、来校工作未满四年且家离学校30公里以上的教职工。
2、引进的专家、高层次人才。
3、外籍教师、外聘教师、来校短期培训人员、辅导员、值班人员、来校实习人员等临时入住人员。
三、安排标准
1、具有博士学位或职称为正高的教职工 1人/间
2、硕士研究生或职称为副高及以下的教职工或临时入住人员
2人/间
3、与学校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执行。
四、入住程序
1、申请
凡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青教公寓入住申请表》(见附件)。
2、审核
引进专家、高层次人才及新进教职工入住资格由人事处负责审核;辅导员入住资格由学工处负责审核;外籍教师入住资格由外事办负责审核;外聘教师、来校实习人员入住资格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来校短期培训人员由成教院负责审核;其他临时入住人员由申请部门负责审核;国资处负责审批。
3、入住
后勤总公司根据《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青教公寓入住申请表》与申请人签订入住协议,保卫处负责进行安全教育,申请人到青教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入住有效期为1年(临时入住人员除外),期满仍需居住者必须提前15天重新提交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居住。
五、退宿程序
1、结清费用
需要退宿时,必须结清所有的房屋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所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检查设施
后勤总公司派人到场检查室内家具家电和相关设施等,如存在人为损坏或丢失,由入住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
3、开具凭证
后勤总公司根据入住者退房时间及家具家电设施的使用保管情况,开具退宿凭证,经双方确认有效。
4、停扣费用
后勤总公司开出住宿费用停扣通知单并报人事处,财务处次月起停扣住宿相关费用。
六、收费标准
1、房屋管理费:300元/间/月。
2、水、电按实结算,并根据物价部门的价格实时调整。
3、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19 年 2 月修订)(常纺院内字“2019”4 号)》执行。
4、其他经学校同意的临时入住人员按50元/人/天收取。
5、逾期不退房的,自违规之日起房屋管理费按1500元/间/月收取,直到退房为止。
七、费用结算
1、本校教职工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后勤总公司统计,人事处负责制表,财务处在其本人工资中代扣。
2、非本校教职工由后勤总公司制表,财务处收取费用并开具票据。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国资处
附件: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青教公寓入住申请表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