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05-08 阅读:227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高水平学校建设的关键一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国之大者”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勇担“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使命。2023年是学校的“质量品牌建设年”,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学校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开辟新赛道,做出新优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的时代贡献。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1.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1)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相关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畅通经常性交流沟通渠道,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以上,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风险排查和应对处置,守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按照“江苏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准做好创建准备工作,获得“全国纺织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获得江苏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或样板支部1个。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入选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或样板党支部1个。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强化新班子运行体制机制建设。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0)完成新时代学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中期建设任务。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实施书记项目,开展“党建+”行动,创新推动区域、行业党建联盟试点,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2)获得“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单位”。

 (牵头部门:保卫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1)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全力营造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落实中心组巡学旁听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6次及以上、成员发言每人1次及以上。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深化党史学习、研究、宣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上讲台,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获得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完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服务好立德树人,形成品牌效应。

 (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6)深入实施“文化下乡”5次活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7)“课程思政”覆盖率达60%。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8)培育省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2名或样板课程8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10)培育省级马克思主义学院。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培育1门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堂。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1)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联系师生、听课评课等制度。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学校思政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体系、特色项目、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4)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制定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加强专项监督,规范问题线索查办,用好“四种形态”。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8)落实省纪委对学校纪委工作的要求,做好省纪委监委对学校纪检考核工作。

 (牵头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加强巡察制度体系建设,按流程规范有序推进任期内党委巡察工作全覆盖。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0)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牵头部门:审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经济活动项目、专项审计监督。

 (牵头部门:审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2)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牵头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3)建立健全思政队伍全员培训机制,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要求加强专职心理教师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4)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5)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创新奖”各1项。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16)省、市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务工作者各1个。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7)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挂职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8)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进行中层干部集中换届。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9)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成效,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三项机制”典型案例1个。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0)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执行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1)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培训和政治建设调研访谈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2)落实党委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统战工作“四纳入”,积极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所联系的港澳台侨人士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统战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3)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高校涉民族宗教有关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民族宗教工作常态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党委统战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4)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25)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6)制定“我为师生办实事”清单,“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清单完成率达95%以上。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7)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在国家级、省部级媒体上发表,提升学校影响力。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8)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保卫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9)常态化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活动,牢固树立师生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校园大安全观。

 (牵头部门:保卫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30)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校园综合治理,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牵头部门:保卫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1)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预防,确保不蔓延。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部;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二、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1.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1)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大师定期进校园、进课堂、进实训室交流制度,形成品牌,扩大影响力。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开展具有“常纺风格”的美育系列活动、出版美育教材1本。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党委宣传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完善体育育人模式与制度,形成专项工作方案。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体育部;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5)持续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培养“创新创业达人”,学生创业率达1.5%。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培养技术技能卓越人才,省级获奖15项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1项。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创新构建“品德高尚、技艺高超,复合型、双创型、国际型”的“两高三型”人才培养模式。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推进学生学业考核方式改革,不断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提升。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0)建立健全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推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常态化制度,加强人才培养过程跟踪管理。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2)招生报到学生数不少于4500人。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20日前)

 (13)学校录取人数中省内外招生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14)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5)学校本年度就业督导综合评定获得B等以上。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6)毕业生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90%以上。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7)建立健全专业人才需求评估和招生预警机制,动态调整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规模。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8)学生资助考核新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9)健全学生荣誉制度体系,全面激发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团委,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0)深化学生层面诊断与改进工作,全面均衡、科学有效地引导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充分发展。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1)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2)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省级重点立项团队≥2支,市级重点立项团队≥5支,校级重点立项资助团队≥10支。

 (牵头部门:团委;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3)建立并执行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公开制度。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4)建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成才需求,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组织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提升综合能力。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学生工作处,创业学院,团委,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5)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3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人事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1)开展“有效课堂认证”行动,首批完成30门专业核心课程的认证。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2)获得省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1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结合学生特点和学情,改进文化课教学方式,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生文化基础,引进慕课、微课、网络通识课等教育模式,全面促进学生整体文化素养的提升。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加强实践性教学,科学合理安排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学生实习风险全过程管理,确保实习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实习有序进行。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加快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实施“一师一优课”计划,打造“常纺金课”。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7)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开发一批融媒体教材,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获国家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1)进一步优化教学云平台,构建优质数字内容资源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协同。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建设3个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每个专业群上线3门专业核心课程。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出版数字化教材5部。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获国家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3部。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完成所有课程在线运行。培育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获得省级在线开放课程7门。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建设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服务好纺织服装类专业升级改造。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组织参加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省级奖项5项以上,国家级1项以上。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三、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1.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1)新增产业园区合作项目10个、新增规模以上产教深度融合企业30家。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打造“一园两地五中心”科创平台,形成品牌项目。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建立高层次科技成果培育机制,国家级项目的立项数量较去年提升20%以上,解决“卡脖子”难题2个以上。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推进协同创新,加强平台共建共享,聚焦高端纺织、新材料等,按照“智改数转”要求,建立产学研研究所8个。强化与常州滨江区碳纤维、常州西太湖石墨烯等合作项目力度,打造省级教科研协同创新组合团队8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纺织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5)构筑跨专业、跨学院的科技创新团队,特聘省级以上领军人才进入混编创新服务团队。获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拓宽纵向课题申报渠道,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力度,提升师均科研经费,人均2万。获国家级1项以上,省级50项以上。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建成省级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1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完成省纺织服装数字创意平台验收工作。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服装学院,机电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与企业共同培育省级科技成果奖5项。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新美育文创建设行动

 (1)打造“文化传承、时尚引领”的美育文创平台,完善全国职业院校美育联盟运行机制。

 (牵头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协同部门:创意学院,服装学院;计划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2)推进“新农村数字化创新产业研究院” 、“服饰文化研究院”、“美学设计园”建设。

 (牵头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协同部门:创意学院,服装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3)持续完善“文化展示中心”2.0升级工作。

 (牵头部门:文化与传承创新中心;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4)引进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常纺院贵州文创基地”。

 (牵头部门:文化与传承创新中心;协同部门:创意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1)持续开展双创教育研究,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5篇以上、申报省级课题1项以上。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实施第二轮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建设项目,立项3个。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持续推进创业竞赛在校学生参与率达20%;完成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1项。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制定多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标准。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5)深化专创融合,完善创业课程体系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课堂的融合和贯通,培育学生创新创业素养。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建设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获得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或创业学院。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持续推进创业基金建设,开展项目融资、路演等活动。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四、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1.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1)持续优化专业布局,新增“3+2”、“4+0”职教体系项目2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承担“专转本”的本科阶段和“3+2”后两年的在校生规模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50%。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探索以群建院及配套机制,加强群内协同合作。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20日前)

 (4)建设纺织服装、数字创意高层次人才兼职教师资源库。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人事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推进专业体系和高水平专业建设。省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验收。培育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链动协同调优行动

 (1)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控制专业数量少于39个,专业更新率超过5%。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按照相关逻辑组建专业群(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实际招生专业数量占实际招生专业总数的比例持续提升。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完成年度专业群质量报告。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按照国内专业认证的标准探索专业认证试点,获得省级国际化立项专业1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3.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1)对标高职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培育3个高职本科专业。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完善群内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参加制定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1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完善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机制。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5)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组织进行金课、优秀实训课程建设验收和推广。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7)完成中国传统文化体验中心建设。

 (牵头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8)培育创客团队5个。

 (牵头部门:创业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五、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1.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1)按照青年英才培养支持计划,选培青年英才5人。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2)引培教授6名、博士30名。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所依托专业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引进创业孵化导师等高端创新创业人才2名。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5)聘请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3人。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6)成功申报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含思想政治课)1个,课程思政名师1名。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组织100名骨干教师开展专业素质能力培训。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8)选派2个教学创新团队、10-名专业(群)带头人、学术带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学习。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重点资助2个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10)培育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实施教师培训学分制手册,每年选派教师参加培训200人次。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2)深化人才引培使用机制改革,实施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1)继续推进《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专任教师下企业人数不低于10%。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每年10月份开展双师教师认定工作。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和激励办法,将企业实践经历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3)选聘省级产业教授3-4名、校级产业教授10名、聘请产业博士20名。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4)校企共建“双师”培训、企业实践基地2个。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分学院、分专业开展“1+X”证书师资培训。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推进国家级技能大师(劳模)工作室建设。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1)开展《师德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2)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在校工作30年、从教30年教师,评选一批师德标兵。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3)持续深化教师层面诊断与改进工作。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完善教职工荣誉体系,推进学校教职工荣誉体系化、规范化、系统化。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3月31日前)

 (5)深化人才分类评价与管理改革,分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完善教师和管理人员转岗机制,完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相关用人制度。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6)深入推进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直评”通道。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7)出台学校第五聘期岗位聘任实施意见以及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8)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厘清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人事管理职责与权力。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9)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

 (牵头部门:人事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六、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1.校企命运共同体共赢行动

 推进产业学院改革,创新产业学院运行机制,按照产业学院标准建设校级特色产业学院6个,培育省级产业学院2个。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实体化运作联盟共建行动

 (1)持续推进江苏省纺织服装产教联盟、全国职业院校美育联盟、江苏智慧养老职业教育集团,全国托育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集团等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组建智能制造联盟。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1)建设1个双跨培训中心,完成巨细纺织互联网实训中心、伯奥服装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建设市级示范性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3)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人数100人。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积极探索新型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及政行校企协调培养人才机制,推动学校与地方政府、区域产业联动发展、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共建省级深度融合企业20个。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建设1个“1+X”考核培训基地,“学历证书+若 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年度试点指标数、参考率和考核通过率分别达到全省同类院校水平前30%。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企业捐赠达到2000万。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七、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1.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1)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1个。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2)改革校院两级科研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科研管理职责与权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着力释放科研人员活力。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3)建立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4)整合各类平台、工程技术中心资源,瞄准技术技能积累,打造2个特色新型高端智库。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5)四技服务额达1500万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以上,提升师均技术合同成交额。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专利申报200个,其中发明专利60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师生专利转化运用的师均金额提高40%。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人文社科类成果为省、市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科技副总项目3个。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10)依托优势专业与相关领域龙头企业深入合作,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建设职教集团,继续打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1)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个。

 (牵头部门:校企合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1)非遗文化展示体验馆、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接待5000人次。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开展服装技术与管理培训品牌项目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影响力。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组织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服务属地开展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联合社区(街道)共同建设社区教育基地或举办社区学院1个。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提高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注册比例,超过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1)巩固2个优质生源基地。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2)各类培训人次合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3)建设省级网络课程3门。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持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千门优课下乡”省级7门课程。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进一步深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内涵建设,立项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1门或获得省社区教育品牌项目1项。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强化省级标准示范性企业职工培训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7)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招生提升600人。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8)持续推进教育扶贫项目。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推进农村劳动力培养和培训工作,促进职业教育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八、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1.规章制度谱系构建行动

 (1)开展制度“审废改立释编”,编制《规章制度汇编》。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2)健全制度发布机制,建成可视化制度流程系统。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优化“1章3层5类”规章制度谱系。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2.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1)健全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修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牵头部门:工会;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拓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渠道,探索建立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牵头部门:工会;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大问题,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教代会提案。

 (牵头部门:工会;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深化两级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制定《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责权配置及实现方式,激发二级学院积极性和创造性。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5)开展干部队伍治理能力提升培训1场。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6)建立健全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大决策履行合法合规审查程序。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学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牵头部门:科技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8)深化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化改革。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部;协同部门:人事处,财务处;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搭建人才引进、流动、晋升平台。

 (牵头部门:后勤保障部;协同部门:人事处;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0)推进校院两级公共资源配置改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11)分类制定保障和激励标准,强化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划职能和使用效益评价权限。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12)简化采购流程,探索科研设备采购新模式。

 (牵头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3.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1)探索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深度参与专业群治理。。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教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2)打造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平台。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完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协同部门: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计划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4)构建家校委员会机构,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不断完善校友工作机制,健全校友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校友能力,积极开展校友活动,以校友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学校与校友事业共同发展。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加强学生会建设,充分发挥学代会、学生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作用。

 (牵头部门:团委;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4.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1)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内控工作手册》。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探索建立“校为主体、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集中财力办大事。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4)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源的统筹协调。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处于同类院校前30%。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6)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度减幅,低于20%。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7)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考核一次性通过,按时提交内部控制建设报告。

 (牵头部门:财务处;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8)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质量意识,突出标准建设,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诊断性功能,形成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度文化。

 (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9)实行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制度。

 (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10)优化改进校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建立质量年报第三方评价反馈机制。

 (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11)完善图书馆管理服务制度,优化读者空间,改进服务机制,提高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牵头部门:图书馆;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12)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生均图书(册/生)高于《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标准,图书资源借阅量增加10%。

 (牵头部门:图书馆;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九、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1.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1)升级改造智慧教室。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完善校本数据中心,基本实现与教育部数据中心实时同步。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完善后勤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后勤保障部;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4)持续建设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网络安全持续完善。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1)持续建设一网通办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持续建设学生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学生工作处;计划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3)持续优化教师业绩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人事处;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4)基本建成质量服务与数据分析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质量管理办公室;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5)建成数据治理与数据开放服务平台,完善与教育部数据中心对接。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数字赋能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

 (1)持续建设在线教学云平台。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等;计划完成时间:7月31日前)

 (2)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8月31日前)

 (3)建设产教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

 (牵头部门:信息服务中心;协同部门: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十、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1.民族文化国际传播行动

 完成服装、创意类国际化特色课程建设2门,新增1门。

 (牵头部门:国际学院;协同部门:教务处,服装学院,创意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国际化标准建设行动

 (1)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对标鲁班工坊建设要求,成立越南、柬埔寨海外丝路学院。

 (牵头部门:国际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2)服务纺织服装类“走出去”企业,实施1项“中文+职业技能”项目。

 (牵头部门:国际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3.国际合作项目创牌行动

 (1)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水平,建设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

 (牵头部门:国际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2)师生参加国际大赛1项。

 (牵头部门:国际学院;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十一、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1.美育理论策源地建设行动

 (1)举办全国职业教育美育高峰论坛、学生论坛1次,并出版文集。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2)深入推进高水平职业教育美育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家智库建设。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文化与传承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2.美育特色人才培养行动

 (1)深入推进10门精品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获得省级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1门。

 (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2)立项支持10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教学研究项目。

 (牵头部门:高职教育研究所;协同部门: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6月30日前)

 (3)组织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3.美育文化高地打造行动

 (1)举办1次国际艺术交流活动。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国际学院,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2)承办美育期刊杂志。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2月31日前)

 (3)成立美丽乡村文化振兴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计划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4)打造以美育为主旨的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计划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附件:2023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暨目标任务分解表



 中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2023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暨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程

任务

任务要求

完成时间

牵头部门

协同部门

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党建工作,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相关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畅通经常性交流沟通渠道,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以上,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 风险排查和应对处置,守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按照“江苏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准做好创建准备工作,获得“全国纺织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6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获得江苏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或样板支部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7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入选国家级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或样板党支部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8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完成学校第三次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强化新班子运行体制机制建设。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9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0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完成新时代学校三级党组织“强基创优”建设计划(2021-2025年)中期建设任务。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实施书记项目,开展“党建+”行动,创新推动区域、行业党建联盟试点,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强基创优攻坚行动

获得“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单位”。

2023年12月31日前

保卫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全力营造浓厚氛围。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落实中心组巡学旁听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6次及以上、成员发言每人1次及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5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深化党史学习、研究、宣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强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深化领导干部上讲台,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6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获得省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17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完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服务好立德树人,形成品牌效应。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各二级学院

18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深入实施“文化下乡”5次活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2023年10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二级学院

19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课程思政”覆盖率达60%。

2023年10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20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培育省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团队1个、教学名师2名或样板课程8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2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

2023年03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二级学院

2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培育省级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补钙铸魂引领行动

培育1门省级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堂。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联系师生、听课评课等制度。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二级学院

25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学校思政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体系、特色项目、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工作方案。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6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按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好“学宪法讲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2023年11月30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7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23年03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8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9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制定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加强专项监督,规范问题线索查办,用好“四种形态”。

2023年12月31日前

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0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探索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机制。

2023年06月30日前

纪委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落实省纪委对学校纪委工作的要求,做好省纪委监委对学校纪检考核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加强巡察制度体系建设,按流程规范有序推进任期内党委巡察工作全覆盖。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2023年12月31日前

审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3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经济活动项目、专项审计监督。

2023年12月31日前

审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35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6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建立健全思政队伍全员培训机制,加强专职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要求加强专职心理教师队伍建设。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7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开展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8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党建创新奖”各1项。

2023年11月30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9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省、市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或党务工作者各1个。

2023年09月30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0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完善干部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重视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挂职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进行中层干部集中换届。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提升党管人才工作成效,向省委组织部报送“三项机制”典型案例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政治功能,严格执行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培训和政治建设调研访谈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5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落实党委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坚持统战工作“四纳入”,积极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所联系的港澳台侨人士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统战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6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高校涉民族宗教有关工作,建立健全高校民族宗教工作常态长效机制。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统战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7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

2023年05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8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排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点,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49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制定“我为师生办实事”清单,“我为师生办实事”项目清单完成率达95%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0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在国家级、省部级媒体上发表,提升学校影响力。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51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23年12月31日前

保卫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52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常态化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系列活动,牢固树立师生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校园大安全观。

2023年10月31日前

保卫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53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校园综合治理,聚焦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023年12月31日前

保卫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54

实施固本强基领航工程

领航护航逐梦行动

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预防,确保不蔓延。

2023年12月31日前

后勤保障部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55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活动,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

2023年06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56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大师定期进校园、进课堂、进实训室交流制度,形成品牌,扩大影响力。

2023年06月30日前

校企合作处

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57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开展具有“常纺风格”的美育系列活动、出版美育教材1本。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宣传部,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58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完善体育育人模式与制度,形成专项工作方案。

2023年09月30日前

教务处

体育部

59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持续完善“五育并举”育人体系,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60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培养“创新创业达人”,学生创业率达1.5%。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61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培养技术技能卓越人才,省级获奖15项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1项。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62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创新构建“品德高尚、技艺高超,复合型、双创型、国际型”的“两高三型”人才培养模式。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63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推进学生学业考核方式改革,不断强化学生实践能力提升。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64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建立健全学业导师制度,指导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和学业生涯规划,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65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推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常态化制度,加强人才培养过程跟踪管理。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66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招生报到学生数不少于4500人。

2023年10月20日前

招生就业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67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学校录取人数中省内外招生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3年10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68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95%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各二级学院

69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学校本年度就业督导综合评定获得B等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各二级学院

70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毕业生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90%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各二级学院

71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建立健全专业人才需求评估和招生预警机制,动态调整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规模。

2023年12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72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学生资助考核新生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政策。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73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健全学生荣誉制度体系,全面激发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3年06月30日前

学生工作处

团委,各二级学院

74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深化学生层面诊断与改进工作,全面均衡、科学有效地引导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充分发展。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75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76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2023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省级重点立项团队≥2支,市级重点立项团队≥5支,校级重点立项资助团队≥10支。

2023年11月30日前

团委

各二级学院

77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建立并执行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公开制度。

2023年06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78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建立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成长成才需求,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组织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提升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创业学院,团委,各二级学院

79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人才培养高地打造行动

共建企业教师工作站3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80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开展“有效课堂认证”行动,首批完成30门专业核心课程的认证。

2023年10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1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获得省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2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结合学生特点和学情,改进文化课教学方式,加强通识教育,夯实学生文化基础,引进慕课、微课、网络通识课等教育模式,全面促进学生整体文化素养的提升。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3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加强实践性教学,科学合理安排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学生实习风险全过程管理,确保实习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实习有序进行。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4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加快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5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实施“一师一优课”计划,打造“常纺金课”。

2023年06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6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开发一批融媒体教材,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7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课堂革命持续深化行动

获国家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8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进一步优化教学云平台,构建优质数字内容资源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协同。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89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建设3个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每个专业群上线3门专业核心课程。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0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出版数字化教材5部。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1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获国家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3部。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2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完成所有课程在线运行。培育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1门,获得省级在线开放课程7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3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建设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服务好纺织服装类专业升级改造。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4

实施卓越人才培养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提质行动

组织参加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省级奖项5项以上,国家级1项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95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新增产业园区合作项目10个、新增规模以上产教深度融合企业30家。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96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打造“一园两地五中心”科创平台,形成品牌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97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建立高层次科技成果培育机制,国家级项目的立项数量较去年提升20%以上,解决“卡脖子”难题2个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98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推进协同创新,加强平台共建共享,聚焦高端纺织、新材料等,按照“智改数转”要求,建立产学研研究所8个。强化与常州滨江区碳纤维、常州西太湖石墨烯等合作项目力度,打造省级教科研协同创新组合团队8个。

2023年08月31日前

科技处

纺织学院

99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构筑跨专业、跨学院的科技创新团队,特聘省级以上领军人才进入混编创新服务团队。获得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00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拓宽纵向课题申报渠道,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力度,提升师均科研经费,人均2万。获国家级1项以上,省级50项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01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建成省级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02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完成省纺织服装数字创意平台验收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服装学院,机电学院

103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纺织科创融合行动

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与企业共同培育省级科技成果奖5项。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04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美育文创建设行动

打造“文化传承、时尚引领”的美育文创平台,完善全国职业院校美育联盟运行机制。

2023年04月30日前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创意学院,服装学院

105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美育文创建设行动

推进“新农村数字化创新产业研究院” 、“服饰文化研究院”、“美学设计园”建设。

2023年08月31日前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创意学院,服装学院

106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美育文创建设行动

持续完善“文化展示中心”2.0升级工作。

2023年11月30日前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各二级学院

107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新美育文创建设行动

引进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常纺院贵州文创基地”。

2023年12月31日前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创意学院

108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持续开展双创教育研究,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5篇以上、申报省级课题1项以上。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09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实施第二轮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建设项目,立项3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0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持续推进创业竞赛在校学生参与率达20%;完成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奖1项。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1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制定多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标准。

2023年08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2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深化专创融合,完善创业课程体系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课堂的融合和贯通,培育学生创新创业素养。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3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建设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获得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或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4

实施科技创新赋能工程

双创教育升级行动

持续推进创业基金建设,开展项目融资、路演等活动。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15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持续优化专业布局,新增“3+2”、“4+0”职教体系项目2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16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承担“专转本”的本科阶段和“3+2”后两年的在校生规模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50%。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17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探索以群建院及配套机制,加强群内协同合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18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建设纺织服装、数字创意高层次人才兼职教师资源库。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人事处,各二级学院

119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强链集群创优行动

推进专业体系和高水平专业建设。省高水平专业群培育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验收。培育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0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链动协同调优行动

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控制专业数量少于39个,专业更新率超过5%。

2023年11月30日前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

121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链动协同调优行动

按照相关逻辑组建专业群(含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的实际招生专业数量占实际招生专业总数的比例持续提升。

2023年12月31日前

招生就业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122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链动协同调优行动

完成年度专业群质量报告。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3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链动协同调优行动

按照国内专业认证的标准探索专业认证试点,获得省级国际化立项专业1个。

2023年10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4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对标高职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培育3个高职本科专业。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5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完善群内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参加制定国家级专业教学标准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6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有序推进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7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完善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机制。

2023年10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28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29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组织进行金课、优秀实训课程建设验收和推广。

2023年09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30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完成中国传统文化体验中心建设。

2023年10月31日前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

各二级学院

131

实施专业建设提质工程

提质增效培优行动

培育创客团队5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创业学院

各二级学院

132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按照青年英才培养支持计划,选培青年英才5人。

2023年05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33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引培教授6名、博士30名。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34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全校师生比不低于1:18;所依托专业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35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引进创业孵化导师等高端创新创业人才2名。

2023年10月31日前

人事处

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36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聘请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3人。

2023年06月30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37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成功申报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含思想政治课)1个,课程思政名师1名。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138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组织100名骨干教师开展专业素质能力培训。

2023年09月30日前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

139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选派2个教学创新团队、10-名专业(群)带头人、学术带头、骨干教师赴境外研修学习。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140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重点资助2个创新创业导师团队。

2023年08月31日前

人事处

创业学院,各二级学院

141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培育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142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实施教师培训学分制手册,每年选派教师参加培训200人次。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各二级学院

143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深化人才引培使用机制改革,实施四层四维分类引培行动。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44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继续推进《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专任教师下企业人数不低于10%。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45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每年10月份开展双师教师认定工作。完善教师考评制度和激励办法,将企业实践经历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

2023年10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46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选聘省级产业教授3-4名、校级产业教授10名、聘请产业博士20名。

2023年10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47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校企共建“双师”培训、企业实践基地2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148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分学院、分专业开展“1+X”证书师资培训。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49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双师双向校企共育行动

推进国家级技能大师(劳模)工作室建设。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150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开展《师德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023年07月31日前

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51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开展教师节庆祝活动,表彰在校工作30年、从教30年教师,评选一批师德标兵。

2023年09月30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2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持续深化教师层面诊断与改进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质量管理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

153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完善教职工荣誉体系,推进学校教职工荣誉体系化、规范化、系统化。

2023年03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4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深化人才分类评价与管理改革,分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完善教师和管理人员转岗机制,完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相关用人制度。

2023年09月30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5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深入推进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完善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直评”通道。

2023年10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二级学院

156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出台学校第五聘期岗位聘任实施意见以及考核办法。

2023年07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7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进一步厘清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人事管理职责与权力。

2023年07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8

实施师资队伍培优工程

鼓励激励机制创新行动

继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

2023年12月31日前

人事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59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命运共同体共赢行动

推进产业学院改革,创新产业学院运行机制,按照产业学院标准建设校级特色产业学院6个,培育省级产业学院2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60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实体化运作联盟共建行动

持续推进江苏省纺织服装产教联盟、全国职业院校美育联盟、江苏智慧养老职业教育集团,全国托育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集团等建设工作。

2023年12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

161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实体化运作联盟共建行动

组建智能制造联盟。

2023年06月30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62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建设1个双跨培训中心,完成巨细纺织互联网实训中心、伯奥服装智能制造基地建设工作。

2023年06月30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63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建设市级示范性现代学徒制专业2个。

2023年08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64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人数100人。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65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积极探索新型产教深度融合机制及政行校企协调培养人才机制,推动学校与地方政府、区域产业联动发展、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共建省级深度融合企业20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66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建设1个“1+X”考核培训基地,“学历证书+若 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年度试点指标数、参考率和考核通过率分别达到全省同类院校水平前30%。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167

实施校企共建共享工程

校企人才培养模式共育行动

企业捐赠达到2000万。

2023年12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68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合作共建技术转移中心1个。

2023年07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69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改革校院两级科研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科研管理职责与权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着力释放科研人员活力。

2023年09月30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0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建立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制定出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暂行)》。

2023年04月30日前

科技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171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整合各类平台、工程技术中心资源,瞄准技术技能积累,打造2个特色新型高端智库。

2023年07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2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四技服务额达1500万元。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20%以上,提升师均技术合同成交额。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3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专利申报200个,其中发明专利60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4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师生专利转化运用的师均金额提高40%。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5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人文社科类成果为省、市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76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科技副总项目3个。

2023年10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7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依托优势专业与相关领域龙头企业深入合作,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建设职教集团,继续打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178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科技助力企业腾飞行动

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学院

179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非遗文化展示体验馆、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接待5000人次。

2023年12月31日前

科技处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

180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开展服装技术与管理培训品牌项目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扩大影响力。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1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组织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服务属地开展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联合社区(街道)共同建设社区教育基地或举办社区学院1个。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2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提高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注册比例,超过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183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巩固2个优质生源基地。

2023年05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84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各类培训人次合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2023年11月30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5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建设省级网络课程3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6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持续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千门优课下乡”省级7门课程。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7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进一步深化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内涵建设,立项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1门或获得省社区教育品牌项目1项。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8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强化省级标准示范性企业职工培训基地建设。

2023年05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89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退役士兵等重点人群招生提升600人。

2023年10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90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持续推进教育扶贫项目。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1

实施区域发展赋能工程

实现共同富裕促进行动

推进农村劳动力培养和培训工作,促进职业教育服务城乡一体化发展。

2023年12月31日前

继续教育学院

各二级学院

192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规章制度谱系构建行动

开展制度“审废改立释编”,编制《规章制度汇编》。

2023年05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3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规章制度谱系构建行动

健全制度发布机制,建成可视化制度流程系统。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政办公室

信息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

194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规章制度谱系构建行动

优化“1章3层5类”规章制度谱系。

2023年08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

195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健全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修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2023年12月31日前

工会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6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拓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渠道,探索建立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2023年06月30日前

工会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7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大问题,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教代会提案。

2023年12月31日前

工会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8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深化两级管理,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制定《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责权配置及实现方式,激发二级学院积极性和创造性。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199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开展干部队伍治理能力提升培训1场。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委组织部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0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建立健全依法治校体制机制,加强学校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大决策履行合法合规审查程序。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1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学术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06月30日前

科技处

各二级学院

202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深化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化改革。

2023年12月31日前

后勤保障部

人事处,财务处

203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加强后勤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搭建人才引进、流动、晋升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前

后勤保障部

人事处

204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推进校院两级公共资源配置改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3年06月30日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5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分类制定保障和激励标准,强化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划职能和使用效益评价权限。

2023年10月31日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6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治理机制优化行动

简化采购流程,探索科研设备采购新模式。

2023年04月30日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7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探索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深度参与专业群治理。

2023年10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208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打造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政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09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完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工作机制。

2023年04月30日前

党政办公室

校企合作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10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构建家校委员会机构,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211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不断完善校友工作机制,健全校友工作体系,提升服务校友能力,积极开展校友活动,以校友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学校与校友事业共同发展。

2023年12月31日前

学生工作处

各二级学院

212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多元共治能力跃升行动

加强学生会建设,充分发挥学代会、学生会参与民主管理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作用。

2023年12月31日前

团委

各二级学院

213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内部管理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内控工作手册》。

2023年12月31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4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探索建立“校为主体、权责明晰、一级核算、两级管理”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2023年06月30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5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完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集中财力办大事。

2023年09月30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6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强资源的统筹协调。

2023年12月31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7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财政教育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处于同类院校前30%。

2023年12月31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8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度减幅,低于20%。

2023年12月31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19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考核一次性通过,按时提交内部控制建设报告。

2023年12月31日前

财务处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20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全面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质量意识,突出标准建设,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诊断性功能,形成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制度文化。

2023年12月31日前

质量管理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21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实行教学质量“免检教师”认定制度。

2023年06月30日前

质量管理办公室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22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优化改进校级质量年报发布制度,建立质量年报第三方评价反馈机制。

2023年09月30日前

质量管理办公室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23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完善图书馆管理服务制度,优化读者空间,改进服务机制,提高图书馆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023年12月31日前

图书馆


224

实施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行动

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生均图书(册/生)高于《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标准,图书资源借阅量增加10%。

2023年12月31日前

图书馆


225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升级改造智慧教室。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教务处,后勤保障部,各二级学院

226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完善校本数据中心,基本实现与教育部数据中心实时同步。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27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完善后勤综合服务平台。

2023年06月30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后勤保障部

228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持续建设智慧校园提升工程。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29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智慧校园基础平台升级行动

网络安全持续完善。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230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持续建设一网通办服务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231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持续建设学生服务平台。

2023年04月30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学生工作处

232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持续优化教师业绩服务平台。

2023年05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人事处

233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基本建成质量服务与数据分析平台。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质量管理办公室

234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管理云平台高度集成行动

建成数据治理与数据开放服务平台,完善与教育部数据中心对接。

2023年12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各职能部门

235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

持续建设在线教学云平台。

2023年07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236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

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

2023年08月31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237

实施智慧校园增效工程

数字赋能教学高质量发展行动

建设产教大数据分析预警功能。

2023年09月30日前

信息服务中心

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238

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民族文化国际传播行动

完成服装、创意类国际化特色课程建设2门,新增1门。

2023年11月30日前

国际学院

教务处,服装学院,创意学院

239

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国际化标准建设行动

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对标鲁班工坊建设要求,成立越南、柬埔寨海外丝路学院。

2023年09月30日前

国际学院

各二级学院

240

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国际化标准建设行动

服务纺织服装类“走出去”企业,实施1项“中文+职业技能”项目。

2023年11月30日前

国际学院

各二级学院

241

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国际合作项目创牌行动

提高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水平,建设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

2023年11月30日前

国际学院

各二级学院

242

实施国际合作拓展工程

国际合作项目创牌行动

师生参加国际大赛1项。

2023年11月30日前

国际学院

各二级学院

243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理论策源地建设行动

举办全国职业教育美育高峰论坛、学生论坛1次,并出版文集。

2023年06月30日前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244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理论策源地建设行动

深入推进高水平职业教育美育类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家智库建设。

2023年05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

245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特色人才培养行动

深入推进10门精品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获得省级高校美育大讲堂优课1门。

2023年12月31日前

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

246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特色人才培养行动

立项支持10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教学研究项目。

2023年06月30日前

高职教育研究所

各二级学院

247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特色人才培养行动

组织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

2023年10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248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文化高地打造行动

举办1次国际艺术交流活动。

2023年09月30日前

党委宣传部

国际学院,各二级学院

249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文化高地打造行动

承办美育期刊杂志。

2023年12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各二级学院

250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文化高地打造行动

成立美丽乡村文化振兴服务平台。

2023年10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文化传承与创新中心,校企合作处,各二级学院

251

实施美丽时尚特色工程

美育文化高地打造行动

打造以美育为主旨的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

2023年05月31日前

党委宣传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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